木栅焚化炉爆炸事件 3人员与2伤者和解获不起诉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网络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3-31 17:05:51  评论(/)

发生在今年一月初的台北木栅焚化炉爆炸事件,经检方调查新北地检署这批脏证物后,发现内有空弹匣、工业用火药筒、弹匣底座,才会爆炸造成2名操作人员受伤,其中一人还摘除右眼,由于涉案的3名人员与伤者以188万元和解撤告,3名人员获不起诉处分。

今年1月6日,台北市木栅焚化厂发生爆炸意外,2名操作人员正在销毁新北地检署的证物时,突然发生爆炸遭异物碎片刺伤,其中一人的右眼球破裂,经手术后摘除。

新北地检署事后表示,枪支、子弹、毒品等物都交由警政署、法务部、调查局销毁,而一般文书、帐册、吸食器、电子磅秤、残渣袋、针筒等证物,才会送往木栅焚化厂,都是一般可燃物,脏物在装箱前都会由政风与脏物库人员再次检查,应无会引爆的物品。

2名伤者提告业务过失伤害致重伤害等罪嫌,经检方搜证后在爆炸的脏物内找到空弹匣、工业用火药筒、弹匣底座,怀疑可能是爆炸原因,而涉案的潘姓侦查员、已退休的地检署张姓职员、当天到场监看的萧姓书记官,最后与伤者以188万元达成和解获得撤告,3名人员不起诉。

tags:

站长推荐 / Recommend

最近更新 / Latest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