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车时速80摔断趾 2年后要国赔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4-11 07:26:56  评论(/)

29岁蔡姓摩托车骑士2013年7月在新庄堤外便道摔车,压断左脚小趾,他指控新北市政府高滩地工程管理处未及时修补路面凹洞害他摔车,提国赔301万元,但因事发逾2年才提国赔,超过期限遭法官驳回。

蔡姓男子指控,当时新庄堤外便道有处约5平方米大、13公分深的凹洞,却未设置警示标志,让他不慎驶入凹洞摔倒,造成左脚第四脚趾骨折无法弯曲、第五趾断趾。

蔡指出,因丧失劳动能力,依月薪及尚可工作35年9个月计算,求偿204万元;事后承受**痛苦及精神折磨,求偿精神抚慰金80万元;加上医疗看护费、摩托车修护费等,共求偿约301万元。

高管处指,警方发现地面刹车痕迹超过38米,研判行车速度至少高达80公里,但该路段限速仅30公里,蔡男可能超速2倍以上,为严重超速。蔡将自身陷于危难,国家应无责任赔偿如此冒险的行为。

新北地院法官判决指,国家赔偿请求权自请求权人知有损害时起,2年间必须行使,不行使就自动消灭,蔡男2013年7月摔车,去年10月才提诉讼,距事发时已逾2年,因此驳回此国赔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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