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城网讯:三姐妹成童养媳14岁生孩被老人当*奴生活十分凄惨,这是否构成强*未成年人的罪名?马泮艳的父亲被患有精神病的母亲打死,事件发生后母亲就离家出走,而三姐妹就托付给大伯父,12岁左右三姐妹就被视财如命的大伯父以童养媳的方式嫁人,就这样年纪轻轻的三姐妹被老男人蹂躏了。
可想而知年龄这么小被卖到别家当老婆的感受,三姐妹成童养媳14岁马泮艳嫁给大自己17岁的老男人陈学生,被迫发生关系后生下女儿,当时绝望极了,但是反抗无果在生下儿子后逃离到广东。
马泮艳的老家在重庆市巫山县双龙镇金华村,父亲马正平曾任村大队书记。马正平和方登莲结婚后,育有3个女儿,马泮艳在家中排行老二。马正平因超生被撤了职。村民们说,村子太偏僻,从巫山县城要先坐船后搭车,再走半个小时才能到。本地女人都希望外嫁,很少有外地的女人愿意嫁进来。
马泮艳告诉京华时报记者,父母夫妻感情逐渐恶化,父亲经常家暴,甚至将母亲**衣服吊起来打。1997年,方登莲患上了严重的精神分裂症。当年4月,方登莲用锄头将马正平砸死,因患精神疾病被免于刑事处罚。
马正平死后,方登莲带着3个女儿寄住在大伯哥马正松家。当时,马泮珍12岁,马泮艳9岁,马泮辉7岁,3人都辍学了。不久,方登莲离家出走。马正松说她回湖北老家了,马泮艳则认为母亲是在马正松的殴打下逃走的,父亲的死让他一直记恨母亲和3个侄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