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司机遭解雇 讨资遣费判免付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5-31 11:01:47  评论(/)

林姓公车司机因过站不停、拒载老太太,开车时讲手机、闯红灯,客运公司以重大违规和危险驾驶,记三大过解雇,他打官司讨资遣费,法院认定违规情节重大,判不用给付。

桃园地院调查,林姓男子4年多前担任公车司机,工作2年后被公司以过站不停记大过一次,另在开车时讲手机10分钟,并在行车时拿相机拍照及闯红灯,再记二大过,遭解雇。

林姓司机打官司声称,过站没停是视线死角,以为乘客已上前面一辆车;而危险驾驶及闯红灯是因同事在电话中恐吓他不许挂电话,相机具有录音功能,是要录下被恐吓的事实,因忙著录音才会闯红灯,他数度向主管说明都没回应,公司擅自解雇不合法,要付资遣费。

法院审理时,客运公司拿出行车记录器表示,过站不停的时间是上午八点多,可清楚看到公车站旁站了一位老太太,猛挥手示意公车停靠,林都没理会,当时前方视线未被挡住,显然是故意不停。

行车记录器还拍到林姓司机双手都不在方向盘上,一手持照相机,另一手拿手机录音,如当时有突发状况,可能措手不及,车上乘客生命安全均会受到严重威胁;期间为了录音,无心遵循交通号志,行经十字路口竟闯红灯,丝毫不顾车上乘客及公众安全。

法官以客运公司工作规则中规定,过站不停记大过,讲手机、拍照、闯红灯等,每项危险驾驶都可记大过,林姓司机违背工作规则情节重大,认定公司解雇有理,判免付资遣费。

tags:解雇   公车   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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