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强力促进社会办医 [热*]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中时电子报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6-15 22:17:34  评论(/)

新华社广州6月15日电(记者肖思思)广东省15日发布《广东省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采取全面放宽对社会办医的限制、简化社会办医行政审批手续、推进医师多点执业等措施,力争到2018年,社会办医疗机构床位数和诊疗服务量均占总量30%左右。

《方案》全面放宽了设置规划的限制。在符合国家和省规划总量与结构的前提下,各地规划不得对社会办医疗机构的类别、规模、数量、地点等进行限制。城镇新建商品房项目,应按容积率、预计容纳人口数等规划相应数量和规模的医疗机构。每千常住人口公立医疗机构床位超4张的地级以上市,原则上应统筹将增量空间主要留给社会办医疗机构。

《方案》要求简化行政审批。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全面清理、取消不合理的前置审批事项,整合社会办医疗机构设置、执业许可等审批环节,取消逐级申请、逐级审批,申请人直接向审批机关提交设置申请。对已有3家以上标准化管理连锁机构的,卫生计生部门可对其设置许可仅做形式审查,限时办结。

《方案》推进医师多点执业。推进医务人员从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允许医师在符合条件的药店按规定开办诊所。鼓励兼职执业医师开办诊所、中医馆、中医坐堂医诊所,鼓励兼职执业护士开办护理机构。鼓励成立医生集团等医疗人力资源管理机构。医务人员在学术地位、职称晋升、业务培训等方面不受多点执业影响。

《方案》实行医保同等对待。医保经办机构不得将医疗机构所有制*质作为医保协议管理的前置*条件,不得以医保协议管理机构数量已满等非医疗服务能力方面的因素为由,拒绝将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协议管理。

《方案》促进资源流动和共享。促进大型医疗设备共建共享,探索以多种方式建立区域*检验检查中心,面向所有医疗机构开放。鼓励发展集医药、医疗、商业健康保险为一体的健康服务业集团。在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监管的前提下,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等参与健康管理服务。

《方案》鼓励公私合作办医。在明确权责关系的前提下,允许公立医院通过品牌特许、购买服务等模式与社会力量合作办医,以及通过整体改制等方式盘活富余医疗资源;允许公立医院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或医联体等形式与社会力量开展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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