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旬阳县发布《关于加强对县城区流浪犬管理的公告》称:群众每杀一只流浪犬可获200元奖励。一时间旬阳县不少狗主人忧心忡忡,此举引发了不少市民及网友强烈争议。
公告:捕杀流浪犬可获奖励
6月16日,一则旬阳县政府官方微信发布的《关于加强对县城区流浪犬管理的公告》引发争议,其中规定群众每捕杀一只流浪狗可获得200元奖励。随后,华商报记者从旬阳县双创指挥部办公室证实,该公告确为该县多部门联合发布的,目前还未有实际操作。
华商报记者看到,该公告是由旬阳县双创指挥部办公室、旬阳县公安局、旬阳县卫计局等6部门联合发布,自6月1日起正式实施。公告表示,凡散养、私自放养以及无人管理的犬只,一律视为流浪犬,由旬阳县城区流浪犬整治办公室(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组织捕杀并做无公害化处理;对群众发现城区的流浪犬自行组织捕杀的,经核实每捕杀一只奖励200元;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由旬阳县城区流浪犬整治办公室组织捕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