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四岁内地东北游客苗春起,去年十月在红磡一间珠宝店外因购物发生争执,第二天死亡。涉案的香港导游胡彦南,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裁定两项普通袭击罪成,判监五个月。法官判刑时指,被告无悔意,案情严重,被告从事导游工作二十年,应该明白要保障旅客安全,而被告犯案是为了自身利益,在公众地方公然袭击旅客,会破坏香港旅游业声誉及购物天堂的国际形象,认为刑罚要具阻吓*。被告准以二十万现金担保等候上诉。
被告自辩时指,事主当时想袭击他,但裁判官认为说法不可信,是推卸责任。被告律师求情时指,当日店内购物气氛炽热,被告只是想制止事主同人争执,影响其他旅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