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执行让耄耋老人“老有所居”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重庆法院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5-11-30 11:00:00  评论(/)

8月22日上午,梁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冒着酷暑来到该县七星镇金柱村孙某家中,快速执结了一起赡养案件。

申请执行人孙某已85岁高龄,育有三个儿子两个女儿。2012年2月16日,孙某与其子女签订了一份赡养协议,约定小儿子唐某提供一间住房给孙某居住,孙某在协议签订后一直在唐某家居住到2015年7月,后因无法继续居住便将唐某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唐某将改建的房屋中的一间房屋给孙某终身居住。

判决生效后,唐某拒不履行,无奈之下,孙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由于无法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又急需解决孙某的住宿问题,执行局工作人员在七星镇人大主席、村干部、村民的见证下打开了唐某的家门,并帮孙某的床、衣物、生活用品等搬到了唐某家中。随后,执行局工作人员把老人的部分子女请到唐某家中,耐心地讲解法律知识,化解他们彼此的“心结”,指导安排照料老人的以后的生活。当地群众闻知后,纷纷称赞法官工作敬业有爱心,既教育了晚辈,又切实地维护了老人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梁平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宗旨,不断健全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在保护老弱病残等困难弱势群体的利益上,加大执行力度,积极进村入户做工作,延伸社会矛盾化解途径,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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