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暂不设生理假 有意思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好玩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8-23 13:16:30  评论(/)

多地出台了相应文件给予女*员工生理假后,引发包括人大代表在内的市民的广泛关注。市人大代表卢羿在今年两会期间,提出了女*职工增设生理假的代表建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日前答复卢羿代表的建议时明确表示,考虑到增设生理假缺乏上位法依据,以及会造成用人单位降低雇用女职工的意愿,从而增加女*就业的难度,对于该代表建议留作参考,暂不考虑出台生理假。

今年两会期间,上海市人大代表卢羿提出了女*职工增设生理假的代表建议。卢羿表示,《2015年中国女*生理健康白皮书》报告显示,有接近80%的女*在生理周期内伴有不同程度的症状。轻度者,小腹胀痛、隐痛等。重度者,恶心呕吐、冷汗淋漓,甚至昏厥。在此期间,容易引发注意力不集中,情绪欠佳,脾气烦躁,心理焦虑等状况,直接导致工作差错增多,效率低下,甚至无法正常工作。

有调查机构曾在北京、上海、广州等职业妇女集中且劳动强度较高的地区做的抽样调查显示,85%以上的女*认为经期较严重地影响了她们的工作和生活,其中61.5%的女*表示经期有不同程度的生理不适;33.5%的女*表示经期有明显的痛苦和障碍感,或生理疾病,难以或有碍坚持工作。另有90%以上的女*表示在经期期间没有受到应有的照顾和保护。据全国妇联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抽样调查报告显示:有78.5%的妇女在经期没有得到特殊保护。

对此,卢羿认为,为进一步体现全社会对女*职工的人文关怀,充分考虑职业女*的特殊生理需求,特别应考虑现代职业女*面临的新的工作和生活压力,应受到特殊的保护权利,明确职业女*经期休假时间,建议女*职工在每月生理期内享受一定的带薪休假,简称生理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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