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老太今年已逾七十,体弱多病,今年2月27日晚物业砸其家门致其受到惊吓,后被送到医院治疗,物业对此事却置之不理,老太一气之下起诉物业公司要求赔礼道歉并赔偿医疗费等八千余元。
原告张某起诉称,被告项某系某物业公司北京分公司安全主任,于2016年2月27日晚上七点左右,其带领七八个人来敲原告家门,让其儿子赔锁钱,当时七八个人没有穿工作服,也没说明自己是物业的员工,后原告将门关住,被告项某带领的人便砸原告儿子家的门,导致原告受到惊吓,原告头晕、血压升高,被送到医院治疗,现被告对原告受惊吓之事置之不理,故将项某、物业公司北京分公司、物业公司起诉至法院请求被告赔礼道歉并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8350元。
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