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1风灾判赔 高市府要提上诉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8-31 18:32:29  评论(/)

611灾损国赔案,高雄地方法院今天判决高市府和农委会应国赔约588多万元。高市府表示,灾害发生后经鉴定护岸缺口非致灾原因,市府和农委会将再提上诉。

4年前611水灾造成高雄市桃源区居民杜金叶等11人灾损,组自救会求偿。高雄地院判决国赔案部分胜诉,被告高雄市政府和农委会应国赔约588万多元。

高雄市水利局表示,拉库斯溪复兴里聚落安全护岸工程于101年6月11日事件发生时尚在施工中,未完成验收,所以该项工程非属公共设施,并无国家赔偿法第3条第1项公有公共设施因设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财产受损。

水利局指出,事件发生后,经高雄市水土保持技师公会鉴定,护岸缺口并非致灾原因,灾害类型为泥石流及河道堰塞的复合式灾害,是致民房损毁的主因。

水利局与农委会水保局台南分局将共同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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