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市委原书记王敏,被浙江省宁波市中级法院裁定受贿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没收二百万元个人财产,追缴受贿所得,上缴国库。
法院指,王敏在零四至一四年,出任山东省委常委及济南市委书记期间,为他人在房地产开发、职务提拔及工作安排上谋取利益,收受一千八百多万元。由于他认罪悔罪,退回脏款,依法可从轻处罚。
山东济南市委原书记王敏,被浙江省宁波市中级法院裁定受贿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没收二百万元个人财产,追缴受贿所得,上缴国库。
法院指,王敏在零四至一四年,出任山东省委常委及济南市委书记期间,为他人在房地产开发、职务提拔及工作安排上谋取利益,收受一千八百多万元。由于他认罪悔罪,退回脏款,依法可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