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某国立大学许姓法律系教授兼研究所所长,在课堂上骂学生“败类、下三滥”,桃园地院认定侵害学生名誉,判赔三万元。
叶姓女学生向桃园地院指出,一○三年一月间就读法律系时,因使用电脑膳打行政法期末报告,被许姓教授评定成绩三十七分。后来许姓教授被人检举未准时上班,怀疑是她检举,当着全体研究生的面开骂“有一个人期末考考三十七分”、“有这样的败类,巴不得把我们捧上社会新闻版”、“不要搞这种下三滥的手段!这是你的品德问题、不知羞耻、真没出息”。
叶姓学生认为受辱,声称许教授还私下找其他学生威胁“要让她毕不了业”,她只好“被休学”,事后打民事官司向教授求偿。
法院审理时,许姓教授指出,检举黑函都是不实指控,当天发言没指名道姓,且每位同学不知道别人成绩,他已善尽注意义务,是叶姓学生对号入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