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川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涉民生案件,在对被执行公司法定代表人孔某拘留8日后,被执行公司送来案款,杨某等34人得到了被拖欠的工资。
杨某等34人原在重庆某服饰公司工作,因被拖欠工资杨某等人向永川区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经裁决重庆某服饰公司应支付杨某等34人工资共计66403元。裁决生效后,重庆某服饰公司以资金紧张为由一直未履行义务,2016年4月26日,杨某等34人向永川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34件案件虽然每人涉案标的并不大,但涉及人数众多,又属民工工资案件,收到案件后,执行法官立即查询了被执行人重庆某服饰公司的财产情况,发现公司账户无银行存款,公司房产因在银行办理抵押贷款暂不宜处置,公司法定代表人也不肯出面说明情况。
面对该情况,执行法官采取联动公安机关“临控”等措施积极查找被执行公司法定代表人孔某下落。最终,在申请执行人的配合下,执行法官控制孔某,被带至法院后,孔某辩称其虽是公司工商登记的法定代表人,但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伍某,其无法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向其解释工商登记具有公示效力,要求其与重庆某服饰公司积极履行义务,但孔某仍拒不履行,法院遂决定对其拘留15日。在被拘留8日后,孔某认识到了自身错误,并联系公司相关人员送来34案的执行案款。
7月以来,永川法院开展“集中执行攻坚专项活动”,加强对追索劳动报酬、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等涉民生案件执行,目前,该院共执结涉民生案件243件,执行到位案款近3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