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31日讯,今天,北京的气温持续走低,寒气逼人,很多市民都添加了厚厚的外套,仿佛进入“冬天”一般。面对低温天气,是否需要提前供热?市城市管理委供热办上午表示,本周四将召开第二次气象会商,对7日前后出现的一股冷空气进行研判,如果在法定供暖日11月15日之前连续5天平均气温低于5摄氏度,就有可能提前供暖。
7日冷空气到来前三天,本市将进行第二次天气会商(资料图)
供热办主任王爱民告诉记者,根据《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本市的法定供暖期为11月15日至3月15日,如果在供暖前或者停暖后,气温出现反常情况,供热主管部门同发改委、市财政局等将与气象局进行气象会商,对天气形势进行研判,如果出现连续5天日平均气温低于5摄氏度的情况,上报市政府,请示批准提前供暖。
上周五,本市进行了第一次天气会商。预计从今天到11月15日之间,北京平原地区将有三次冷空气活动,分别出现在今明两天、11月7日和11月13日前后,会出现阶段*降温,气温起伏大。“但是根据目前的预测,这个期间出现连续天平均气温低于5摄氏度的情况比较小。”王爱民说,每一次会商都是阶段*的预判,因此供暖前至少要会商两至三次。“第一次会商我们看的是一个大趋势,每一次降温的具体时间、状态、影响程度等等,还需要在降温前两三天再进行研判。”因此,在本月3日,也就是7日冷空气到来前三天,本市将进行第二次天气会商,到时相关专家会进一步分析和判断冷空气对本市的影响,如果达到连续5天日平均气温低于5摄氏度的情况,就有可能申请提前供暖。如果7日的冷空气仍没造成连续5天持续低温,那么相关部门还将在10日针对13日前后的冷空气进行第三次会商。
另外,按照全市统一要求,截至今天,全市1300多家供暖单位应当完成供暖前的最后准备,从明天开始具备供暖条件。“当然,也不排除有个别供热单位因为临时情况供暖改造工程仍在收尾,但99%的供热单位已经可以具备条件了。”王爱民介绍,从11月7日开始,大部分供热单位将陆续点火试运行,目的是在供暖日到来前提前预热热力管网和设备的,及时发现和解决运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如果没有提前供暖,那么11月15日零时开始,全市供热单位将按照室温18摄氏度的标准开始供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