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法院审理首例拒不执行判决案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重庆法院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5-11-30 11:00:00  评论(/)

“我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深感后悔,请求法院从轻处理。”11月24日,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审理该院首例拒不执行判决犯罪案件,被告人何某某、李某在法庭上表示悔罪。

法院审理查明,何某某、李某系夫妻关系。2014年6月18日,该院判决两被告搬离原告享有所有权的涉案房屋,但二人拒绝搬离。2014年8月,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两被告尚有一处房产,有能力执行判决却拒绝执行。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何某某、李某对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二人到案后自行搬离涉案房屋,履行了全部执行义务,遂判决被告人何某某、李某拘役5个月,宣告缓刑7个月。

据了解,该院坚持用足用好强制执行措施,坚决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行为,强化执行震慑,促进执行兑现。1-10月,该院公示曝光失信被执行人7600余人,拘留116人,罚款25人,移送追究刑责4人,兑现标的11.4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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