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被执行人贾某被巫溪法院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向银行申请贷款时被拒,近日,贾某主动到巫溪法院履行了全部案款。
赵某与贾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巫溪法院于2013年3月作出调解书,贾某应于2014年6月31日向赵某给付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履行期限届满后,贾某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赵某于2015年4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承办法官在接到该案后,积极查控被执行人贾某的财产线索,但暂没查找到可供执行的财产。后又多次与被执行人电话联系,但是贾某刻意躲避执行。因贾某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也未向法院书面报告财产状况,巫溪法院将贾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最近,贾某因做生意周转资金向银行申请贷款,被银行工作人员告知因其“失信”,不能享受贷款,随拒绝为其办理。无奈之下,贾某只好主动联系承办法官,表示愿意立即履行还款义务,请求法院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解取出。
今年以来,巫溪法院继续强化执行责任,对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积极采取惩戒、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攻坚克难,取得了一定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