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神医”以治病、消灾为名骗财。近日,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涂某某、董某某、唐某某三人有期徒刑8个月。
2016年4月至6月期间,被告人涂某某、董某某、唐某某经事先预谋,三人分别扮演“求医者”“神医”等角*相互配合,在渝中区、江北区等地实施诈骗。先由董某某、唐某某以寻找大师算命和治病为由与路边老太太搭讪并套取其个人信息,涂某某则尾随其后偷听。随后,涂某某冒充大师利用偷听的信息骗取信任,谎称为被害人及家人治病、消灾,骗取被害人交出钱财供其做“法事”,以数日后“法事”完成时才能取回财物为借口,先后骗取3名老太太共829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涂某某、董某某、唐某某三次共同诈骗他人现金共829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三人均系累犯,依法予以从重处罚,且各被告人诈骗老人财物,依法予以从严惩处。
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