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能帮他人处理车辆违章信息为幌子,骗取钱财10900元。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日前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何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三千元。
2016年4月30日,被告人何某通过朋友认识了被害人廖某及其爱人钟某。被告人何某谎称自己能为他人处理车辆违章信息。随后,被害人廖某及其爱人钟某要求被告人何某为自己的车辆处理违章信息,并于同年5月1日至9日,在重庆市渝中区的家中通过微信的方式分三次支付了10900元给被告人何某。被告人何某骗得此款后用于归还自己的债务等。
2016年7月19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后,被告人何某即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案发后,被告人何某已向被害人退赔全部赃款,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何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何某案发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其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酌情予以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何某具有悔罪表现等适用缓刑的法定条件,依法对其适用缓刑。
据此,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