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姓计程车司机载到一名轻度智能障碍的女子,听她称心情不佳,竟回头说“要把你心情弄好一点”,把车开到路边,抚摸她的胸部、隔着裤子摸**;女子提告,黄矢口否认,声称只有聊天,没有**,新北地院不予采信,今天依加重强制**罪将他判处3年10月徒刑。
判决指出,前年6月24日下午4时许,新北市一名24岁的女子因心情不佳,离家出走,她搭乘捷运到顶埔捷运站后,在路上走到体力不支,拦下计程车;她上车后发现自己身上只有悠游卡,没有车资,黄姓司机却说:“没关系啦,雨这么大我不跟你收钱!”
黄跟女子攀谈,得知她心情不好、离家出走,且谈吐、反应看起来较缓慢,竟回头说:“要把你心情弄好一点”,将车停下,要她到副驾驶座,趁机摸胸、隔着裤子抚摸**,女子说:“请你不要这样摸我”,还反抓黄的胸部,想要让他体验“不舒服感”,但黄并未不停手,直到女子说要找警察才停下。
黄让女子下车,丢下200元后离去,因她癫痫发作,消防员赶到,她询问女消防员:“自己的身体可以给别人乱摸吗?”消防员通报警方;经调阅监视器,看出黄的车号,将他逮捕送办。
法院审理时,黄否认抚摸,供称只有聊天;但法官认为女子陈述前后一致,又有相关当事人证词,加上黄在侦查时曾经承认当时是玩来玩去、碰来碰去,不采信其证词,认定黄利用计程车载客时犯案,造成被害者难以磨灭的阴影及伤害,犯行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