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多年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还玩起“失踪”,最终“现身”被申请执行人发现,被司法拘留前慑于法律权威,主动履行义务。近日,黔江法院就依法执行兑现这样一起案件。
在庞某某与邓某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中,2012年黔江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生效裁判后,被告邓某某一直未予履行相应赔偿义务,庞某某向法院申请执行。经法院查明,被执行人邓某某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且其本人“下落不明”,致使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无法及时兑现。
2017年2月16日,黔江法院承办法官在获知被执行人邓某某正在家中后,立即组织精干警力前往。在执行法官告知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相关法律后果后,邓某某慑于被采取司法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主动与庞某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当场兑现。至此,一起多年未执结案件得以顺利执行兑现。
执行法官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阶段对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将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名下财产采取查封、扣押、拍卖等强制执行措施,对其人身采取搜查、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