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岁泰国籍外劳沙拉,日前酒后骑电动自行车,不慎碰撞对向来车,虽无人受伤,但因他酒测值超标,警方讯后依违反公共危险罪嫌,移送侦办。
台中市乌日警分局今天发布新闻稿指出,41岁泰国籍外劳沙拉,日前酒后骑着电动脚踏车,行经龙井区大顺街136巷口,为闪避路边行人,不慎撞对向来车,警方施予酒测,酒测值高达0.99MG/L。
警方表示,酒后骑脚踏车被发现可依法开罚新台币300到600元,如果拒测罚1200元,但是如果使用引擎动力骑车等同于驾驶摩托车一样,包含电动脚踏车;酒精浓度超过标准值,依法都必须开罚,酒测值若超过0.25毫克,也会被依公共危险罪移送法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