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投女童割喉案轰动一时,台湾高等法院今(25)日审理此案,被告龚重安坦承犯行,并表示自身并无精神异常,请法院判他死刑,全案已辩论终结,5月9日上午10点将宣判。
士林地方法院检察署认为,龚重安罪行重大,请求法院处以死刑和褫夺公权终身,来维护社会正义。但士林地方法院审理后,认定龚重安患有思觉失调症,经治疗后有机会可改善,并非无教化可能,故判他无期徒刑,全案上诉,由台湾高等法院受理。
在开庭期间,龚重安指出自己没有精神疾病,台北看守所的人员、身边同学和狱友都能和他正常相处,而他确有犯案,希望法院判他一死。
25日开庭时,公诉检察官提出8点质疑龚重安,向合议庭提醒龚男犯案时精神正常,包括龚男从出生、求学、审判期间,都无证据能证明他有精神疾病;再来,他挑选无反击能力的小女童下手,犯案时也知道须在隐密的厕所杀人,可见他当时精神状况正常;此外,更质疑台大鉴定报告书是否可信,以及台大医院精神医学部主任兼主治医生吴建昌是否具备专业鉴定资格,因鉴定人的硕、博士研究都无关精神医学,因上述种种原因,故认定龚男无精神问题,希望求处他死刑;
龚重安的律师表示,龚男患有思觉失调症、妄想症和缺乏病识感等,不应判处死刑。
北投女童割喉案,发生于2015年5月29日,凶嫌龚重安在吸食品安全非他命后,闯入台北市北投区文化国小,在女厕拿出预藏的水果刀,残忍杀害落单的8岁刘姓女童,女童当场倒地、血流不止,送医后不治,这是一起随机杀人案件,当时造成全台家长人心惶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