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酒类取得容易,连儿少买酒也方便,因此频传饮酒闹事和酒驾事故等,但现有刑法、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规则,多是针对酒驾的事后惩罚,为了能在意外发生前,就能有效防止酒驾,司改会议第5分组今(25)日召开最后一次分组会议,决议要求相关单位尽速制定《酒害防制法》。
司改国是会议第5分组认为酒驾问题严重、儿少买酒太便利,加上《酒害防制法》已搁置立院7年,决议建请卫生福利部与立法院尽速制订《酒害防制法》,检讨酒类可近*、饮酒场所限制等问题,并订立明确规范,以避免酒驾酿祸。
该组召集人梁永煌表示,台湾应参考他国规定,比方像限制饮酒场所和时间,降低饮酒便利*、以及深夜饮酒后导致的危险。
据了解,该组今天除了决议制定《酒害防制法》,还做出其他决议,包括国会助理纳入《游说法》规范范围、落实贩卖酒类给儿少的处罚、提高儿少安置辅导经费、建议法务部删去个资后,公开犯罪资料供学术界研究使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