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配图
古稀老人起诉儿子,多年前已与妻子离婚。因认为儿子不履行赡养义务,现年七十多岁的刘老先生将儿子小刘诉至法院,要求儿子履行对其应尽的义务,每年至少见面两次,每月支付赡养费100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刘老先生诉称,小刘是其与爱人的婚生子,自小刘出生至其大学毕业参加工作,双方一直生活在一起,其作为父亲尽到了抚养义务。2009年9月,刘老先生与爱人协议离婚并净身出户。小刘随母亲一起生活,自此双方失去联系。小刘认为刘老先生对父母离婚负主要责任,故对其不满,避而不见。为此,他多系想找到小刘进行沟通,但是一直未能得到儿子的理解和回应。因为想见到儿子,刘老先生无奈诉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