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网综合消息 “路怒”(road rage),指的是路上的司机情绪失控,出现侵略、对抗或愤怒行为,譬如开口咒骂,打出敌意手势,或者故意用不安全的方式来驾驶,对人对己都造成安全威胁。
7月23日下午,海口市民王女士在等红灯时,由于车辆停在可直行也可右转车道上,引发后车驾乘人员“路怒症”。市民拍摄的一段视频显示,暴怒的一对男女对王女士进行辱骂并截停了她的车,男司机更是连扇王女士耳光。
此事经南国都市报曝光后,引起不少市民的愤怒,纷纷在本报微信公众号推送文章下留言,对王女士的遭遇表示同情,对施暴者的行为表示强烈谴责,还有网友提出要“人肉”这对“路怒”男女。
27日,记者从事发地辖区海甸派出所了解到,经媒体曝光,以及办案民警做了大量的工作后,“路怒”男女已来到派出所,接受民警的调查以及协调处理。
被打女司机:要求公开道歉并赔偿
“头还是有点晕,这两天精神状态不好,都没怎么上班。”王女士说,除了自己的身体状态之外,最担心的还是两个孩子,她不想因为这件事情,给孩子成长过程中留下阴影。在民警协调现场,她提出,要对方负责孩子的心理治疗;承担她这几天的医疗检查以及误工费;还要在媒体上向她公开道歉。
王女士说,自己在右侧车道等红灯,确实给右转车辆带来不便,但该车道既然也有可直行标识,说明直行车行驶也没错。“就算有不对的地方,我愿意接受交警的处罚,但是辱骂、丢垃圾、扇耳光的行为,给我个人,还有两个年幼的孩子,都带来了无可弥补的伤害。”王女士说,将依法维权到底。
打人男子:那天生气是心情不好
在派出所,面对记者的询问,“路怒”男女始终低头掩面。“对于这件事情造成的不好影响,你们有考虑过吗?”“是有影响,所以来公安局(派出所)这里了啊。”对于其他问题,那名辱骂王女士并向她丢弃杂物的女子说,“我有权利不回答你。”随后长时间保持沉默。
上午11时许,民警组织双方在派出所会议室进行一次长时间协商,打人男子看到记者来访,低头掩面不语。民警表示目前正在了解双方情况,还不便接受采访。
12时30分许,王女士走出会议室,向记者讲述协商过程。“他们的态度还是很蛮横,说本来就是我的错,是因为我骂他才动手掐了我的脖子,不承认打过我。”王女士说,自己愿意“对天发誓”当时没有说过一句脏话,至于有没有打,她说:“当时有很多目击者,大家都可以证明。”王女士说,这名“路怒”男子说,那天生气主要是因为有家人过世了心情不好,现在也没心情协商,等家人过了头七之后再来处理。她同意对方处理完家事后再协商,但她表示,坚持补偿道歉要求,绝不退让。
什么是路怒?
随着驾车族日益壮大,因为开车而诱发心理问题的人越来越多,而这类人在国外被称为“路怒族”,所患的症状即所谓的“路怒症”。路怒族的暴力行为,易构成寻衅滋事罪。厦门仙岳医院中医结合科副主任医师陈进东说,王先生患了“路怒症”,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他说,开车族要学会自我心理调节,心情激动时不宜驾车。寻衅滋事客观表现,正如路怒族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毁坏财物,且情节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