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网综合消息 到底有什么深仇大恨,村民竟然砍死了五口人?还跟警察对峙了那么长时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当日17时30分左右,博白县凤山镇云心村村民刘某玉与刘某德因纠纷发生矛盾,随后犯罪嫌疑人刘某玉手持刀具在刘某德家旁边将刘某德、冯某琼夫妻及他们的两个孙子砍死。
案件发生后,玉林市、博白县两级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民警、消防官兵及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赶赴现场,开展围捕犯罪嫌疑人、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及善后处置等工作。
犯罪嫌疑人刘某玉作案后,逃到一居民楼躲藏,后又冲上三楼顶持刀与警方对峙。当日22时30分许,警方在该居民楼顶将犯罪嫌疑人刘某玉抓获归案,当场缴获作案刀具一把。
目前,案件侦查及善后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中。
故意杀人罪:
1、故意杀人罪的客体要件
故意杀人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法律上的生命是指能够独立呼吸并能进行新陈代谢的活的有机体,是人赖以存在的前提。
2、故意杀人罪的客观要件
首先必须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作为、不作为均可构成。以不作为行为实施的杀人罪,只有那些对防止他人死亡结果发生负有特定义务的人才能构成。杀人的方法多种多样,可以借助一定的凶器,也可以是徒手杀人,但是如果使用放火、爆炸、投毒等危险方法杀害他人,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 应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