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停家门口隔天被告知“撞死人” 他超傻眼却得乖乖赔

法律法规网 作者:苏小小
来源 来源: 法律法规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11-20 08:46:42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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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法规网消息 在马路上汽车撞倒了摩托车,那汽车驾驶理应要负担赔偿责任,但若是汽车停在路边,摩托车却自己撞上汽车,那该如何调查肇事责任呢?

根据媒体报道,一位男子张某将车停在靠近家门口的路边上,没想到一个喝醉酒的人骑电动摩托车,迎头撞上张某的车后当场身亡。意外发生后,死者家属找上张某,向他求偿50万人民币,让张某觉得莫名其妙非常傻眼。

张某被求偿后,觉得非常委屈,认为“自己明明是停在路边,骑电动车自撞造成的事故,凭什么要自己赔钱?”于是不愿意赔钱与家属和解,双方一度闹僵。民警帮忙调解时指出,虽然交通事故主因是骑电动车的人酒后驾驶造成,但因为张某将车停在路边,占用车道停车也属于违规,得负部分责任。

双方协商后,张某仍然赔偿死者家属10万人民币,这笔钱由保险公司支付。依照法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即便机动车没有任何的过错,也得承担最多10%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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