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碰女生被打骨折 真相如何谁来负责

法律法规网 作者:黄懒懒
来源 来源: 法律法规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12-01 16:23:35  评论(/)

法律法规网消息  误碰女生结果被打这听起来似乎很解气,事情的真相到底怎么样,这位男子的说法是真的吗。当时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直到现在,陈某仍觉得自己很冤,只因不小心碰到女大学生赵某胸部,竟被对方殴打至身上多处骨折,连牙齿也脱落。虽然过后对方赔了7000多元医药费,但他的伤一直没治好,牙齿也得不到及时的治疗。最后陈某将赵某诉至法院,追讨1万多元的医药费。日前西乡塘区法院一审作出判决,因打人在先,赵某需再支付陈某医药费10400元。

 说起自己被打这事,21岁的陈某还有些恍惚。今年1月6日,当晚陈某在友爱路秀灵村一公共厕所偶遇女子赵某,对方是名比他还小一岁的女大学生,这过程中,陈某不小心碰到赵某胸部,双方因此发生了争吵。他们越吵越激烈,到最后升级为肢体冲突,赵某一方对陈某大打出手,将其殴打至头部破裂,鼻翼骨折,下颌骨骨折,牙齿折断,左眼、嘴角及腰部淤血等。

 这架势,把旁人都给惊呆了。后报警处理,在北湖派出所的调解下,陈某和赵某达成和解,双方互相赔礼道歉,并由赵某赔偿陈某医药费18000元,因考虑到赵某为学生,一时拿不出这么多钱,双方约定,首次赵某支付陈某5000元,以后每个月的15日至20日支付1300元,直至赔偿完毕。

 不过,除了2月、3月如期支付约定数额,往后赵某再也没有赔钱。陈某一肚子气,几次三番打电话给赵某,但赵某不接,发信息也只回“没钱”。为讨余下的医药费,今年7月,陈某将赵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赵某赔偿医药费10400元、违约费1000元以及交通费500元。

 西乡塘区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原告陈某与被告赵某发生争执后,赵某对陈某的身体造成伤害,侵害了陈某的健康权,陈某有权要求被告给予相应赔偿,双方既已在公安部门达成调解协议,赵某应按协议约定履行赔偿义务。

 现陈某主张赵某尚欠10400元医药费未支付,赵某未提出任何异议,法院予以采信,故法院确认赵某尚应支付陈某医药费10400元。

 至于陈某要求赵某支付违约费,因双方在协议中未对违约情形进行约定,且陈某在庭审中未能就违约费的请求作出合理解释,故对陈某关于违约费的请求法院不予支持。陈某主张支出交通费500元,但未能举证证明,法院不予采信,故对陈某关于交通费的主张法院亦不予支持。综上所述,法院最终判被告赵某支付原告陈某医药费10400元,驳回原告陈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女子要误工费时被踹骨折?

2010-02-11 02:08:00 

 2009年9月24日,司机陈某开车时将长春市民孙女士的脚轧伤。2月9日下午,孙女士到陈某的单位向陈某索要误工费。孙女士称,当天不但钱没要到手,她还被陈某的同事一脚“送”出了单位大门,左腿膝盖也因此造成粉碎**骨折。

 走路时脚被轿车轧伤

 昨日中午,孙女士躺在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住院部的病床上输液,左腿膝盖部分用器具固定着。孙女士说,2009年9月24日12时许,26岁的陈某驾驶轿车沿幸福街由西向东行驶,行驶到幸福街卫星医院门前时,将推自行车的孙女士的左脚轧伤。随后,孙女士在陈某的陪同下来到中日联谊医院,经检查,孙女士左脚软组织损伤,共花费医疗费约900元。

 因孙女士的脚受伤不能上班,高新区交警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写明,陈某致孙女士直接财产损失2000元。孙女士说,当初治脚的医疗费是陈某拿的,但她的误工费2000元陈某一直没有给。这期间孙女士曾多次打电话找陈某要钱,“有时打不通,打通时对方就会找各种理由挂电话。”孙女士说。

 女子称钱没要成反被踹

 2月9日10时许,孙女士和家人到解放大路的保险公司查陈某车的保险钱到没到账,孙女士说:“工作人员说钱已经到陈某的账户了。”得知这一情况后,孙女士拨打了陈某的电话告诉她保险公司的钱到账了,但没多久,陈某就给她打来电话说:“钱没有到账,没有钱给你。”当日16时左右,孙女士来到陈某的单位向她要钱,陈某一直说没有钱。孙女士说:“当时陈某对我说,‘你爱到哪儿告到哪儿告去,我就是没有钱。’”

 孙女士说,陈某进到一楼的大办公室后,和一高一矮两名体型较胖的男同事说话,当时,她在门外面等。17时左右,当她要进到办公室找陈某时,那名个子较高的男子将她向门外推,当时两人发生撕扯,她被对方扯着衣服拉到了大厅门口,“到门口后,那个人就踹了我一脚,把我从台阶上踹了下来。”孙女士说,这时,另一名个子较矮的男子则将她的姐姐也推到了门外。

 左膝粉碎**骨折需手术

 孙女士说,摔倒后她的腿就不敢动了,当时她拨打了110和120,“当时陈某并没有动手,就在一边看着,什么话都没说,我被踹倒后,谁都没过来问一下。”孙女士说,在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检查后,医生说她的膝盖粉碎**骨折,需要进行手术治疗。目前,孙女士共花费医疗费9000元左右。到昨日16时,陈某一直没有到医院看望孙女士。

 昨日16时15分许,记者拨打了陈某的手机,但一直没人接听,随后记者又拨通了陈某母亲的电话。对于孙女士被打的事情,陈某的母亲说:“我们家孩子不会干这样的事,事情我不清楚,就走正常的法律程序吧。”说完陈某的母亲挂断了电话。

 随后,记者来到幸福街与南环城路交会处陈某的工作单位,陈某并没有在单位。陈某的同事说,他们每天16时30分下班,他们也不清楚是谁踹的孙女士。陈某的领导董某说:“陈某撞人的事我知道,打人的事我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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