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网综合消息 泰国的一辆载满游客的旅游大巴的刹车失灵,发生事故,导致了19人死亡!到底是怎么回事,谁该为这件事情负责,有没有中国游客受伤?
据泰国《世界日报》报道,当地时间21日晚10时30分许,加拉信府直辖县一辆共载有50名泰国游客的双层旅巴,行经呵叻府汪南桥县304号高速公路时,失控横穿路中环岛,撞跨路边棚屋,导致19人身亡,31人不同程度受伤。幸存者透露,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是大巴�x车失灵。
据称,事故发生前,司机先大声告知车上的旅客,说大巴车失控了,要所有乘客抱成团。
之后,司机奋力控制车辆,但终究还是无力挽救,大巴严重失控,先与路中环岛相撞后又与货车相撞,最后才撞向路边棚屋。
据悉,车祸发生后,警方与救援单位抵达,分别救出35人紧急送医,有4人伤重不治,另有15人在现场已无生命迹象。
泰国警方正在调查发生事故原因。
报道指出,泰国是全球车祸死亡率极高的国家,平均每10万人有36.2人死于车祸,尤其是在新年和泼水节的连续假期,被称为“危险7日”,逾半数是超速和酒驾所造成
初中生酒后车祸中身亡 家属起诉同桌饮酒同学索赔
初中生乘酒驾同学摩托车返家途中车祸身亡,除酒驾同学外,同桌饮酒同学是否应承担未劝驾之责?今天(3月21日),该案在北京市密云法院开庭审理,死者父母以同桌饮酒人未劝说其孩子别酒驾为由,起诉索赔30万元。
原被告在去年案发时均是未成年,是初中同学。案发当晚,小高(化名)请7名同学吃饭。小高介绍,8个人喝了12瓶啤酒,再加七八罐啤酒。餐后,小王(化名)驾驶摩托车后载小张(化名)在密云区京沈路开发区灯岗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小张死亡。
据了解,原告二人与小王之间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已经以60万赔偿金调解结案。
但小张父母认为,小张、小王与其他6人聚餐后,剩余6人明知他俩已大量饮酒,仍放任2人驾车,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并且采取有效的方式加以阻止,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故起诉至法院,要求其他6人的父母共同赔偿小张死亡支出的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30万元(每个孩子及其父母各承担5万元)。
庭审中,被告6名酒友及父母不同意诉讼请求。被告认为,经当时检测,小王的酒精度是65.7mg/100ml,小张是11.4mg/100ml,小张在清醒的情况下明知小王喝酒、是未成年、没有驾驶证的情况下执意让其带回家,出现的交通事故应有自己负主要责任。
原告认为,孩子们是否进行了劝阻是无从查证的,即便存在劝说,但是也没有采取有效的方式方法予以阻止,案发时被告是未成年人,因此家长要承担责任。
双方坚持诉讼请求和答辩意见。该案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