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学生睡梦中遭猥亵忍4个月崩溃!姑婆同居者辩:我随时可摸

法律法规网 作者:苏小小
来源 来源: 法律法规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8-04-15 08:51:39  评论(/)

法律法规网消息 台湾新北市一位女大学生借住在姑婆家,没想到却遭姑婆的柯姓同居者伸出狼爪,多次趁她熟睡时,闯入房间袭胸及猥亵下体,甚至持刀恐吓,让女大学生忍无可忍,决定报警提告,而柯某到案后辩称“是她没穿内裤诱惑我”,台湾新北地院最终依乘机猥亵、恐吓等罪,判柯某徒刑2年4月,其中4月并罚款。

据台湾媒体报道,2016年时,女大学生因为父母离异加上求学关系,只好暂时借住姑婆家,没想到同年10月至12月间,60岁的柯某多次趁姑婆清晨出门到早餐店工作时,闯入女大学生的房间对她猥亵,伸手从胸部摸到下体,直到她惊醒才停止恶行,女大学生不甘受辱,在12月时,决定录音搜集证据,并隔着门质问柯某,“你要不要承认有摸我胸部”、“你一天到晚要不要做爱”等语,而柯某也都坦承。

而去年2月时,女大学生再次遭到猥亵,让她再也忍无可忍,决定向姑婆告状,没想到柯某却恐吓“我要拿刀杀死你”,甚至还将刀子插在小美床头柜,让她吓得决定拿着证据报警提告。

法院审理时,柯某辩称,是女大学生洗完澡后都不穿衣服,“她没穿内裤诱惑我”、“夏天她常全身赤裸在家,这样我随时都可以摸,没必要跑到她房间”等说词,但法官认为,女大学生担心揭露此事后,姑婆会没人照顾,加上也无经济能力搬出去,只好选择隐忍,而且女大学生和柯某并无恩怨,没有必要陷害他,因此排除诬告可能,加上录音内容及女大学生曾网络发信息给男友及学姐的对话,认定柯某乘机猥亵31次、强制猥亵2次,最后判柯某2年4月徒刑,其中4月并罚款,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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