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被亲妈勒死 [快讯]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金投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8-04-28 19:53:02  评论(/)

记者了解到,收件人是一位被精神病妈妈勒死的3岁男孩,写信人则是办理这起案件的吴江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科的付雷。信件标题是“孩子,我要请你原谅我”,付雷在这封信里,共出现了10句“孩子,请你原谅”,包含了他对这个案件,以及他对以后帮助可能有着同样遭遇孩子的种种感触。

据“苏州检察发布”披露的案情:2018年1月12日晚,犯罪嫌疑人杨某在苏州市吴江区同里镇一租房内,因怀疑屋内有流动的毒液,用小推车载着被害人小苏离开租房,在同里镇街道行走。至1月13日中午,因体力不支而晕倒,被治安巡逻人员发现后送回租屋,并通知其弟弟杨某某。

杨某回到租房后开始烧纸,并感觉自己马上要死亡,于是打电话给自己父亲,声称自己要死了,托付小苏。此时小苏因围巾绕颈,要求杨某帮其解开,杨某忽然觉得自己死后小苏没有人管,很可怜,决定带小苏一起死。于是用两手抓住围巾两端,勒住小苏脖子,致其倒地失去知觉。随后将小苏抱到床上。

此时杨某弟弟杨某某在从上海赶到同里镇的路上,接到父亲电话,于是与杨某联系。杨某告诉弟弟,已经把小苏勒死了。他挂断电话后立即打电话给租房的房东,请他去租房查看。房东敲门,但杨某不开门,称等其弟弟来再开门。房东于是打电话报警。此时小苏忽然咳嗽,有苏醒迹象,杨某再次抓住围巾两端用力勒。

直到杨某某赶到租房敲门。杨某打开门后回到床上躺在小苏身体旁。杨某某立即对小苏进行施救。此时120救护车和110警车赶到,送小苏至医院急救。急救半小时后,医院确认小苏已死亡。

经法医鉴定,小苏系因颈部被勒引起呕吐,呕吐物堵塞气管致窒息死亡。经苏州市广济医院司法鉴定,杨某处于轻度精神病状态,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其作案系因轻度精神病与现实因素共同作用。

杨某自称,2011年至苏州吴江打工,其间认识一名男子同居。2015年小苏出生,但杨某家人从未见过该男子。小苏出生时杨某提供了一张男子的身份证复印件,用于小苏的出生证明,但经调查该男子与杨某无关。据杨某弟弟反映,2015年开始杨某开始怀疑有人偷其财物,有人要害其性命。

亲儿子绳捆母亲 胶带封嘴送精神病院获刑9个月

2016年4月14日,华商报以《亲儿子绳捆老妈送200公里外精神病院》为题,报道了64岁的咸阳人刘玉栈被亲生儿子及孙子强行送到洋县磨子桥镇中心卫生院,并被开具精神分裂者诊断证明一事。近日,刘玉栈女儿将洋县磨子桥镇中心卫生院告上法庭,洋县法院已受理此案。

去年年初,因80多万元征地补偿款被儿子领走,刘玉栈将当地街办和儿子起诉到法院。案件原定于去年4月13日开庭,但就在去年3月28日,刘玉栈被亲生儿子刘海峰及孙子刘江河,采用绳子捆绑、胶带封嘴的方式,从咸阳送到洋县磨子桥镇中心卫生院。该卫生院不仅接收了刘玉栈,甚至开具了刘玉栈为精神分裂者的诊断证明。去年3月30日,刘玉栈的女儿刘海荣接到母亲打来的求救电话后,赶到洋县接回母亲。

事后,刘海荣带母亲到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申请医学鉴定,显示无精神异常。在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洋县磨子桥镇中心卫生院精神科一白姓医生称,当初诊断刘玉栈为精神病患者并无科学依据,诊断证明也是随手写的。

2016年12月15日,咸阳市秦都区法院作出判决,刘海峰(42岁)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刘江河(21岁)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今年3月28日,记者了解到,3月中旬,刘海荣已将洋县磨子桥镇中心卫生院告上法庭,目前洋县法院已受理。汉中市卫计局一负责人此前表示,司法程序结束后,医疗行政主管部门会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来源:综合中华网 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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