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民连主席吴文远被控3项披露受调查人员身份的控罪,在东区裁判法院被裁定三项罪名全部成立。裁判官郑念慈宣判时表示,案中第二证人、廉署调查主任的证供简单不含糊,指他已向吴文远清楚表明不可对外披露,吴文远表示明白,他签署的口供纸也订明不可向外披露,认为吴文远不可能不知道廉署不容许对外披露。郑念慈说吴文远向外披露廉署正调查时任民政事务局常任秘书长冯程淑仪怀疑涉贪,只为提高知名度,而非顾及公众利益,而且有机会打草惊蛇。
案发于前年,社民连主席吴文远向廉署举报时任民政事务局常任秘书长冯程淑仪及其丈夫冯永业等人怀疑涉嫌贪污,吴文远其后向传媒及于社交媒体上,披露冯程淑仪正被廉署立案调查,被控3项披露受调查人员身份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