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网消息 太可恶!台湾省高雄一位保安去年猥亵6岁女童,他趁着女童到信箱间时尾随在后,不仅紧紧抱住她,还对她舌吻,之女子后某童害怕地告诉父母,父母报警提告后,保安近日被依加重强制猥亵罪判刑3年4月。
判决书指出,一位6岁女童去年7月下课回家,先在家做完功课后,把书包拿到附近的爷爷奶奶家,之后再回到住处,接着下楼到信箱接拿信,没想到女童一拿完信,转身就看到温姓保安站在她身后,之后竟蹲下熊抱她,女童惊慌地推开温某,并大声拒绝,但温某不仅当作耳边风,还得寸进尺,竟然强吻女童,女童表示,当时感觉到温男的舌头伸进她口中长达一分钟,让她觉得愤怒又恶心,甚至吓得尿失禁,“他还说不可以把这件事告诉别人。”
女童说本来想要求救,但因为都没有人经过,而且“我怕我叫出来,那个保安叔叔就会觉得他赢了”,因此回家后才赶紧告诉父母,父亲听见后当场吓呆,生气地到警局报案提告。女童到警局后还强硬表示,她十分讨厌温某的行为,“想要揍他一拳!”
一开始温某否认犯案,辩称“只是在跟女童玩”,不过女童指证历历,因此温某在开庭时才俯首认罪,合议庭认为温某影响女童身心甚巨,便依加重强制猥亵罪判刑3年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