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政府近日出台“深港创新圈”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允许资金跨境使用,促进科研资金便利流动,推动粤港澳大湾区产学研融合。计划涵盖深港联合资助项目以及深圳单方资助、深港两地研发项目,深圳市财政最高资助额度为单项300万元人民币,可用于仪器设备、专利及审计费用等,但不得用于薪酬和行政开支。
深圳市政府近日出台“深港创新圈”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允许资金跨境使用,促进科研资金便利流动,推动粤港澳大湾区产学研融合。计划涵盖深港联合资助项目以及深圳单方资助、深港两地研发项目,深圳市财政最高资助额度为单项300万元人民币,可用于仪器设备、专利及审计费用等,但不得用于薪酬和行政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