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司机吐槽考核   内容有哪些

法律法规网 作者:迷雪儿
来源 来源: 法律法规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8-09-17 08:48:10  评论(/)

法律法规网消息   滴滴司机杀人事件闹得沸沸扬扬,不少人都在质疑滴滴公司的管理政策。滴滴以前的考核内容太过简单,导致一些坏人有机可乘。近日滴滴公司增加了难度,遭到司机的吐槽。内容是什么?

经过一周时间的安全大整治,从9月15号夜里11点开始,滴滴恢复了深夜出行服务,同时开始试行深夜运营规则。中国之声记者第一时间进行了体验,结果发现平台宣称的各项安全措施确实已经初步落地,但在保障乘客安全方面,依然有很多措施需要进一步完善。

“一键报警”名不副实?

乘客打开滴滴出行的手机客户端就会发现,页面有一个名为“安全中心”的标志。点击进入之后,会看到“一键报警”的红色按钮,继续点击后就会显示车辆、司机信息以及乘客的当前所在位置。如果乘客点击下方的红色按钮“呼叫110”,滴滴会把包括车辆、司机和乘客位置信息的求助短信发送给紧急联系人,乘客本人也会收到包括这些信息的短信,方便乘客与警方沟通。同时,乘客的手机会自动跳转到110的拨号页面。

经常通过滴滴叫车的王女士在试用“一键报警”功能后告诉中国之声记者,这和她想象中的有些差距。她理解的“一键报警”功能,应该是在乘客遇到危险的情况时,通过手机点击一下就能够直接报警。但现在的这种情形,只是把乘客的信息发送给紧急联系人。要是联系警方的话,还是需要乘客或者紧急联系人拨打110,等于滴滴出行并没有直接和警方建立联系。

这一点,早在9月4日“一键报警”上线之初,就有人提出过质疑。9月7日,有微博网友发帖称,当天中午自己和另一名乘客在滴滴平台拼车,曾试图通过“一键报警”求助,接通后却得知“一键报警”未将车辆信息、所在位置报告给警方,需要她用电话口头报警。她害怕激怒司机,只得挂断电话,最后以跳车威胁迫使司机停车,才得以下车。这位微博网友的遭遇,更让王女士感觉到,“一键报警”需要进一步完善:“真正遇到危险的时候,很多情况下根本来不及。而且在那种情况下,甚至是不敢明目张胆地打电话报警。我觉得这时候才能体现‘一键报警’功能的价值,这也应该是滴滴应该需要完善的。”

实际上,在遇到危险时,除了拨打110报警电话以外,目前全国多地都可以通过“12110”短信报警,部分地方近两年也在探索微信、手机客户端等互联网途径报警。

今年1月10号,山东省烟台市公安局在推出的直播互动式报警平台@110,依托微信公众号运行,作为对传统的电话报警方式的补充。山东烟台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民警张瑞介绍:“微信平台用语音、文字和视频三种交互的方式,还设立了普通和静音两种的报警模式。假如说某个场景不适合发出声音,或者说,不适合让接警员发出他的声音,就可以选择静音的报警模式。而且乘客只要位置信息一开始就允许警方调用,后期不管是否提供过乘客的位置信息,警方都会按照网约车的标准地址来进行派警处置。”

至于滴滴为何没有将“一键报警”功能和警方的短信、微信等报警平台连通,滴滴方面并没有向记者作出正面回应,但在关于安全整治初步情况的说明中,滴滴出行给出的解释是,因客观条件限制,暂时无法将信息自动同步给警方,正积极与各地公安部门探讨解决方案。

由于地区发展水平存在差异等原因,各地公安部门的报警平台建设水平也不尽相同。可以想象,将滴滴的报警功能接入各地的报警平台也并非易事,需要各地公安部门的密切配合。而在这种情况下,对于“一键报警”功能的定位和描述,不应让用户产生误解,滴滴有必要在产品端进行调整和优化。

滴滴回应“安全知识考核太简单”

除了“一键报警”功能以外,滴滴本月推出的全程录音功能和司机安全培训计划等措施也引发了公众的关注和讨论。从9月13日开始,滴滴方面在全平台开启了安全培训计划,司机端强化安全提示,并且每日出车前进行安全知识考核,司机通过后方可接单。但在中国之声记者的调查中,有司机反映,这种网上考核的题目过于简单,似乎是流于形式。对此,滴滴出行相关负责人表示:“考试的目的是为了强化普及这种安全知识和规则,是为了潜移默化的去影响网约车司机,有这种意识去安全驾驶,更好地服务乘客。这种考试和培训不是为了能考多少分,能答对几道题。通过这种考试的方式,让网约车司机能够加深印象,能够强化这种安全普及的这种知识和规则,这是考试的这种目的。”

全程录音泄露隐私?

滴滴推出的全程录音功能也引发了不少网约车司机和乘客的关注。根据记者的调查,滴滴的全程录音功能是在司机端完成,并不占用乘客流量。从9月8号滴滴试运行全程录音以来,目前录音功能已覆盖全部订单的78.9%。而对于侵犯隐私的质疑,滴滴出行相关负责人予以了否认。该负责人表示:“网约车属于公共空间,网约车司机在订单中是一种工作的状态,是一个服务人员,他要遵循服务的规范。滴滴不会在这个订单之外的声音进行录音,所以这个录音也是起到了一种警示的作用,就是告诫司机和乘客,在服务过程中,不要有违背服务规范的言行。另外,录音会加密上传,只有在遇到司乘纠纷的时候才会调取判责。”

此外,滴滴方面也按照要求加强了对司机的安全审核,包括每天出车前通过人脸识别后才能接单。这项技术能否解决司机的冒名顶替问题?对此,滴滴出行相关负责人认为,应肯定它的价值。该负责人表示:这种前沿的人脸识别技术,有一些技术壁垒,或者是技术问题的,需要一些时间发展。但是,人脸识别技术它既然发展到今天,确实在司机的识别问题上起到了很多积极的作用,不能因为这个技术的缺陷问题,就抹杀它的全部的功劳和作用。

希望滴滴的这些整改措施,不只是应对舆情的权宜之计,而是尊重用户、重视安全的一个新的起点。本月10号,交通运输部与公安部已经发出通知,宣布从当天起到12月31日,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打击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专项整治行动。也希望监管部门能够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切实提升监管力度和能力,让民众出行更便利、更安全。

滴滴3年15起性侵

现代快报消息,“温州女孩乘滴滴顺风车遇害案”引发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现代快报记者梳理了近3年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相关案件,发现涉及滴滴司机的相关刑事案件有数十起,其中性侵案件15起,最小的受害女孩只有10岁。

滴滴司机性侵案频发

现代快报记者从裁判文书网上查找了和“滴滴司机”相关的刑事案件,发现近三年来有数十件,其中性侵案件15起,最小受害者年仅10岁。

2017年7月8日12点45分,滴滴快车驾驶员赵某接单后,在成都市天府新区某小区附近,接乘客小媛(化名)上车。赵某明知小媛是幼女,竟以言语挑逗和给予金钱的方式,抚摸小媛的手臂、大腿以及私密部位,引诱她发生性关系。后来见小媛一直抵抗,赵某停止了进一步侵害,将她送至目的地。当天下午3点左右,小媛在母亲的陪同下报警。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赵某当时已着手实行犯罪,可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同年12月4日,法院一审判决,赵某犯强奸罪获刑2年半。

赵某认为量刑过重,提出上诉。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赵某构成强奸罪,但他在有条件继续实施犯罪的情况下,主动放弃犯罪,系犯罪中止。于是,2018年3月29日,成都中院撤销了一审判决,改判赵某有期徒刑2年。

15起性侵,5起源自社交

在记者查询到的15起滴滴司机性侵案中,有5起案件很相似,都是受害者在打车过程中结识了司机,互留了电话和微信,然后被司机约出来,结果遭遇性侵。

2016年7月12日,哈尔滨男子孙某在跑单的过程中结识了21岁的姑娘小李(化姓),二人互加了微信。当晚,孙某邀小李玩“密室逃脱”。次日11点,孙某把小李骗到某“密室逃脱”店的一工作间里,强行发生了两次性关系。2016年11月18日,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孙某因犯强奸罪,获刑7年。

2017年9月17日,重庆男子傅某在跑单时认识了女乘客小刘(化姓),他“搭讪”了一路,并互相留了电话号码。次日22点,傅某突然接到小刘的电话,立即开车送她去找男朋友,但没找到。傅某后来带她去朋友家休息。小刘察觉到傅某有不轨企图后想要回家。谁知傅某刚把小刘带上车,就想强行发生性关系。小刘拼命抵抗,傅某把朋友叫下来,说要一起“调教”小刘,庆幸的是这位朋友拒绝了,并劝说傅某收手。

后来,小刘乘机逃离了现场,前往公安机关报案。2017年12月29日,因犯强奸罪,傅某被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

律师观点

被害人家属可直接起诉滴滴

有网友表示,滴滴公司在温州女孩遇害事件中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没有做好全面的安全整改工作前,大家应该卸载滴滴软件。还有网友说,应该对滴滴公司重罚,要将其罚得倾家荡产。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高级合秋人严国亚律师表示,遇害女孩赵某是通过滴滴平台上了顺风车,赵某是一名消费者,平台有义务保障其安全,赵某与平台之间应视为一种合同关系。因为赵某不认识司机,而是平台将司机推荐给她。

严国亚表示,从法律上讲,权利、义务是统一的,“不能光享受权利,没有义务。”拿滴滴公司来说,公司从顺风车业务中获利,就应该承担必要的义务,提供相应的服务,该公司对于车辆、司机是怎么管理的,公司做了什么,还有什么工作做得不到位,从目前的情况看,滴滴公司做得不到位,这与其享有的权利是不一致的。

有网友认为,应重罚滴滴,或向滴滴巨额索赔。对此严国亚认为,从法律上来说,涉事司机钟某当然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但滴滴公司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从目前报道的情况看,被害人赵某的家属完全可以直接起诉滴滴公司,让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另外,律师建议,滴滴要尽快跟有关部门建立应急机制,应和政府管理部门,如公安、交管、交通等部门建立迅速的沟通平台,通过这种平台能够避免通过一线人员冗长地、频繁地向上级汇报的流程,及时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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