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省台中市大里区男子郑某经营多家租车行,但有被害人出面指控,他涉嫌在2016年、2017年间,涉嫌以租车逾时、车身毁损为由,强行控制两名被害人,并将被害人殴打成伤,还强迫签下4万、13万元的支票,警方获报后,27日收网逮人,带回涉案郑等涉案7人,查获制式突击步枪、手枪,279发各式枪弹等军火,全案依恐吓、枪炮等罪嫌移送,郑遭检方依涉嫌重大、有串灭证之虞,声押获准。
台中市第一警分局侦查队在今年2月间获报,男子郑某(42岁)在大里、太平、雾峰等地经营租车行,但涉嫌在2016年7月间、2017年4月间,以赁车逾时或车身无故受损为由,强行控制、恐吓两名被害人交付现金,签立支票抵押偿还,强行索讨4万、13万元支票,被害人无法支付,郑就伙同多人,将两名被害人殴打成伤,胁迫签立支票做为抵押凭证。
全案展开搜集证据后,27日收网逮人,逮回男子郑某等涉案6男1女,并查获美制M4突击步枪1枝、制式克拉克手枪1枝、制式土耳其手枪1枝、空气手枪1枝、5.56步枪子弹100颗、90子弹179颗、棍棒11支、开山刀2把、电击棒1支、手铐脚镣1副、团体制服5件、帐本、支票、切结书等文件1批等证物,全案依涉嫌组织犯罪条例、妨害自由、恐吓取财、伤害罪嫌移送法办。
检方讯问后,以郑、男子阮某(29岁,强盗前科)等二人犯罪嫌疑重大、有串灭证之虞,向法院声押获准,
涉案人分别依3万至8万元不等交保候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