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调整高速公路通行费,多项费用减免
使用储值卡的车辆通行费减征5%
泉州网4月19日讯(记者赖劲松)为降低物流成本,促进交通物流融合发展,经省政府研究同意,我省决定适当调整高速公路通行费。省政府办公厅昨日正式向全省下发了《关于调整高速公路通行费支持物流业发展的意见》。
5月4日起,厦漳大桥减征过桥费。
在减免通行费方面,全面落实绿*通道通行费免征政策。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车辆给予免征通行费;对本省装运符合规定的冷鲜、冻鲜农产品运输车辆给予免征通行费。同时,鼓励采用电子缴费方式享受优惠,推进物流经济互联网+信息化。对使用记账卡的车辆实行通行费减征2%,使用储值卡的车辆通行费减征5%。对承运我省沿海港口装(卸)船的外省货物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车辆,统一降低为2类车标准征收车辆通行费;承运我省沿海港口装(卸)船的其他货物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车辆,统一按车型分类标准征收车辆通行费。
在差异化收费方面,将对大型货运车辆试行区间差异化收费。试点选择G3-G25京台闽浙界至长深闽粤界路段、G1514-G3-G25宁上闽赣界至长深闽粤界路段(途经南平、三明、龙岩3个地市)、S0311浦建闽浙界至浦建闽赣界路段(途经南平、三明2个地市)和G1514宁上闽赣界至宁德湾坞路段(途经南平、宁德2个地市)等四条路线,对路段内行驶的30吨以上大型货运车辆实行递远递减的阶梯计费方式,即行驶里程超过100公里的,100~200公里(含200公里)的里程部分,减征20%;200~300公里(含300公里)的里程部分,减征30%;300~400公里(含400公里)的里程部分,减征40%;400公里以上的里程部分,减征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