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局前上校出纳组长刘冠军挪用国安密帐,侵占一亿九千多万基金公款孳息,十六年前从新竹南寮渔港偷渡离境。刘涉犯陆海空军刑法“无故去职役”、入出国及移民法部分,因追诉权时效完成,士林地方法院判免诉;涉贪污部分仍在追期期限,另案侦办。
军事审判法2013年修法后,前年将刘冠军案移送士林地院,士院指出刘的追诉权时效在八月五日完成,不经言词辩论,谕知免诉。
一九九四年国安局前局长殷宗文签奉前领导人李登辉同意,以历年留存结余经费三十五亿元设立“国安密帐”;其中三十亿成立“奉天专案”基金、五亿元设“当阳专案”基金。
“奉天专案”基金收支未纳入国安局正常内部控管机制,时任总务室出纳组长的上校刘冠军连续挪用公款办理定期存款并短报利息,侵吞公款孳息一亿九千二百二十万零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