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生态环境厅4月20日发布3月份及一季度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1-3月,全省14个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2.3%,同比上升15个百分点。
3月,全省14个市州城市空气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8.8%,同比上升0.4%;轻度污染天数比例为1.2%,无中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本月,除长沙、常德和益阳外,其他11个城市优良天数比例均为100%。
综观一季度,全省14个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2.3%,同比上升15%;轻度污染天数比例7.4%,中度污染天数比例0.3%。14个城市的优良天数均有所上升,上升幅度较大的有益阳(上升28%)、湘潭(上升21.2%)、常德(上升18%)。
空气质量监测的六项污染物指标中,有5项呈现较大幅度下降。1-3月,PM
2.5
、PM
10
分别同比下降31%、29.2%,14个城市均有所下降;二氧化氮、二氧化硫、一氧化碳平均浓度分别同比下降28.6%、25%、18.8%;臭氧浓度同比持平。
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1-3月,全省14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从好到差依次为:郴州市、张家界市、怀化市、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怀化、自治州并列第3名)、永州市、邵阳市、娄底市、衡阳市、长沙市、湘潭市、常德市(湘潭、常德并列第10名)、株洲市、岳阳市、益阳市。
1-3月,长株潭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9.7%,低于全省平均水平2.6个百分点,无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与上年同期相比,优良天数比例上升16.4%。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湖南生态环境
作者:曹娴、肖曲、葛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