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嗓子拖欠广告费】金嗓子包装)
因未履行法院已生效判决,广西金嗓子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嗓子食品”)的实控人江佩珍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和“限制消费人员”。按照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息,2019年9月19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金嗓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嗓子”,06896.HK)的子公司——金嗓子食品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是: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以上是【金嗓子拖欠广告费】相关内容,更多资讯请关注法眼~~金嗓子拖欠广告费73岁老人竟拖欠近5200万元广告费?

作为上市公司的金嗓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目前资产状况较为良好,2018全年收益6.94亿元人民币。但却因为拖欠近5200万元广告费,73岁的品牌创始人竟然成为了老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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