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纳税人,你可能有一笔退税待领取

法律法规网 作者:黄懒懒
来源 来源: 微博头条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20-01-08 19:30:25  评论(/)

“我要进行年度申报吗?如需申报,请在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纳税申报。”

近日,一些市民打开个人所得税APP时发现,重点业务栏中会有一则这样的提醒信息。
年度申报是怎么一回事呢?哪些市民需要申报呢?洛报融媒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税务局的工作人员。

●什么是年度汇算?

原来,今年3月1日起,全国要启动2019年度个税汇算清缴。通俗讲,就是纳税人在平时已经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

“在平时,纳税人已经按月或者按次预缴了税款,而到了年终,需要将综合所得的全年收入和可以扣除的费用进行汇总,计算出本年度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年度内已预缴税额,得出本年度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这就是年度汇算。”工作人员介绍。


●多预缴的税款都可以申请退税?

年度汇算可以更加精准、全面落实各项税前扣除和税收优惠政策,更好保障纳税人的权益。

比如,有的纳税人由于工作繁忙,可享受的税前扣除项目在平时没来得及申报享受;还有一些扣除项目,例如专项附加扣除中的大病医疗支出,只有年度结束,才能确切地知道支出金额是多少,这些扣除都可以通过年度汇算来补充享受办理。

还有一种情况比如,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的收入波动过大或时断时续,在收入较高或有收入的月份按规定预缴了税款,但全年综合所得的收入额总计还不到6万元,按年计算则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时,平时已预缴税款就需要通过年度汇算退还纳税人。

例如,某纳税人1月领取工资1万元、个人缴付“三险一金”2000元,假设没有专项附加扣除,预缴个税90元;其他月份每月工资4000元,无须预缴个税。全年看,因纳税人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无须缴税,因此预缴的90元税款可以申请退还。

“只要纳税人因为平时扣除不足或未申报扣除等原因导致多预缴了税款,无论收入高低,无论退税额多少,纳税人都可以申请退税。”工作人员介绍。

有一些情形,可能需要补税。比如,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基本减除费用(5000元/月);除工资薪金外,纳税人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各项综合所得的收入加总后,导致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率等。


●什么情况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1.纳税人只要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则不论补税金额多少,均不需办理年度汇算;

2.纳税人只要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则不论综合所得年收入的高低,均不需办理年度汇算。

当然,如果纳税人平时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完全一致,既不需要退税也不需要补税,也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申报年度汇算有哪些途径?

纳税人可自行通过网上税务局,或者下载个人所得税手机APP办理实名认证,及时填报和更新基础信息,然后在“个人中心”填报本人在中国境内开立的银行卡信息,方便获取退(补)税款。

工作人员提醒,办理年度汇算有三种方式:一是自己办;二是单位办,即请任职受雇单位办理;三是请人办,即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请纳税人根据个人情况自行安排好。(洛报融媒记者 李迎博 通讯员 孙秀辰 贾浏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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