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议长李全教被控在市议Y选举期间涉嫌贿选,台南地院今天宣判当选无效,台南市议会表示,李全教保有议Y及议长身份,仍能主持议事。
市议会说,依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127条及第122条规定,全案须经二审判决当选无效才能确定。
台南地方法院下午5时宣判李全教当选无效,李全教律师李永裕说,李全教对地院未经完全调查就判处当选无效,深感遗憾及不服,决定上诉到底。
台南市玉井区农会总干事黄澄清等3人被控为李全教买票,台南地院去年7月31日宣判3人有罪,目前全案上诉二审。南检则在103年12月31日提出当选无效之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