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已批准商业电台及新城电台的广播牌照续牌十二年,至二零二八年,会在二零二二年作出中期检讨。商务及经济发展局长苏锦梁表示,通讯局认为,商台及新城大致上遵守法例规定、牌照条件以及业务守则,并接纳两台的新投资计划,认为两台具有足够财力履行投资承诺,决定以现在牌照条款作为基础,没附加任何条件,建议续牌,行政会议全面评估后全面接纳建议,今日批准续牌。苏锦梁强调审视两台的续牌申请时,绝对没有拖延,又指公开咨询时,有意见认为有电台节目内容偏颇,但也有人认为是反映社会意见。
商业电台现行的广播牌照也为期十二年,由零四年起至今年八月二十五日届满,政府在前年九月就商台及新城续牌咨询公众,通讯事务管理局去年五月向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提交有关续牌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