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委会推修法 扩大核灾应变区范围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3-24 16:52:07  评论(/)

为强化对核灾应变能力,原委会推动修法,将目前核灾紧急应变计划准备范围扩大为16公里,涵盖范围将扩及到台北市士林内湖及北投3行政区,同时,区域也细分为3区。

行政院原子能委员会主委周源卿受访时指出,原委会已在2月1日将核子事故紧急应变法修正草案送交立法院,修正重点包含将“紧急应变计划区”范围由目前的1区扩增为3区。

所谓“紧急应变计划区”,即当核灾发生时的疏散范围。周源卿说明,现阶段法规订定的疏散范围为8公里,修法将细分为3公里的预防疏散区、8公里的紧急应变计划区以及第三区的“紧邻紧急应变计划区外围”的16公里范围内。

原委会核能技术处处长徐明德表示,整体核一、核二以及核三厂,第一区疏散影响人口数约2.62万人,其中,核二厂影响人口约1.2万人;第二区整体涵盖人口数约15万人,其中,核二厂影响约8.6万人;至于第三区涵盖人口约116.9万人,其中,核二厂为100万人。

徐明德说明,此次修法新增8公里至16公里的“邻近紧急计划应变区外围”,以强化区域外核灾准备,同时,因应立委要求将尽速拟定施行细则,以利修法。

此外,此次修法也参考日本福岛核灾经验,加强对业者的责任,借此要求台电强化核灾准备。

且有鉴于紧急应变作业经费约需7亿6805万元,而原子能委员会主管的核子事故紧急应变基金经费缺口达4亿2617万元,恐不足以支应事故所需,今天的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通过要求经费一次提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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