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署换人更容易? 立院初审罢免可采电子+纸本双轨制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WSK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4-11 17:30:21  评论(/)

内政委员会讨论选罢法修法

记者翁嫆琄/台北报道

连署换人更容易?立法院内政委员会11日审查《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相关修正案,针对罢免案是否可用电子连署,委员会初审通过,未来罢免案连署得采电子与纸本双轨进行。

针对《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修正草案》,时代力量提案建置电子连署系统,名册若不合格可提供补件、删除现役军人、替代役男或公务员不得为罢免案提案人等项目。经过讨论,内政委员会将主管机关订为中选会,并通过罢免提案与连署得采用电子及纸本双轨进行。

对于这项提案,黄国昌说明,罢免案连署可采电子与纸本双轨进行,像自然人凭证制度,并不会比现在采用纸本方式还不严谨。

立院初审通过未来罢免可采电子连署

另外,时代力量也提案删除现役军人、替代役男或公务员不得为罢免案提案人;黄国昌指出,这项规定不符比例原则,侵害公务员、军人等人的民权,包含现役军人、替代役、公务员等,只要严守行政中立法,都应该和所有公民一样,有行使罢免的权利。

不过,其他立委则意见不一,多数立委认为,若中选会可提案罢免“很奇怪”,且有些业务相关机关要如何介定哪些人可提罢免、哪些人不行?中选会也解释,这项规定,主要是怕一些县市首长强迫属下连署;召委陈其迈也说,公务员及军人等人可以连署,但不能提议罢免,因行政人员发动罢免在宪政上是有一些争议,不是只有国民权利保障的问题。

在立委们互相讨论后,委员会决议将该条文修正为“目前现役军人、服替代役之现役男或公务员,不得为罢免案提议人之领衔人”,将“提案人”缩限为“领衔人”。

而在第二阶段连署时间部份,现行规定立委、直辖市议Y、直辖市长、县市长为30天;县市议Y、乡镇市长、原住民区长20天;乡镇市民代表、原住民区民代表、村里长之罢免为10天,委员会决议分别改为60天、40天及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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