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都发局今天呼吁远雄依建筑法第63条负起工地安全责任,应经同意后才可进场施工,未涉及维护安全项目不可擅自复工,如违反规定,搜证后会移交检警依法办理。
远雄集团董事长赵藤雄日前在媒体表示,大巨蛋是依台北市政府核准结构图施工,都发局今天发新闻稿澄清。
都发局表示,远雄陈诉是错误说法,远雄是在民国102年申请建造执照第2次变更设计,依照当年4月17日都市设计审议第2次变更设计核定函说明,只提及“变更设计内容仅开放空间景观变更及整体结构柱位,未涉及平面隔间调整”。
且远雄同年提出建照申请书也仅就“全区各层柱位调整,其余同原核准”向都发局申请变更,经审查及核准后,仅能以核准柱位调整,建筑图和其余平面配置未同意变更。
都发局说,依建筑法规定,建筑物设计人以建筑师为限,涉及结构与设备等工程由专业工业技师办理,建筑师须负最终签证责任,但大巨蛋的结构技师签证结构图有1381 张,建筑师签证建筑图仅143张。
大巨蛋在102年申请第2次变更设计,并没有经过都审及*能审查通过,建照核准图当然以有建筑师签章负责建筑图为准。
都发局强调,基于公共安全,远雄提出载重、上浮力、锈蚀及坍塌等问题,自认为无需任何施工计划书就可进场施作,显然曲解法院裁定。
都发局呼吁远雄依建筑法第63条负起工地安全责任,若需施工,仍要报经同意后才可进场施工,其余法院驳回未涉及维护安全项目不可擅自复工,如违反规定会依建筑法第93条规定,经制止不从后移送检警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