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服贸闯立院冲撞警 陈为廷、蔡丁贵改判无罪定谳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网络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8-17 12:33:31  评论(/)

太阳花学运领袖之一陈为廷、公投盟总召蔡丁贵,3年前7月间于立法院民众进行反服贸抗议时,因欲进入立院旁听公听会受阻,涉嫌冲撞警方人墙、拉扯警盾,台北地院去年依妨害公务罪判陈为廷拘役20天、蔡丁贵拘役40天,各得易科罚金2万、4万元。然而高等法院认定,反服贸是公共议题,陈、蔡2人并无任何激烈攻击抗争行为,当天所为是为了参与之院公听会,没有妨害公务主观犯意,今(17日)逆转改判2人均无罪定谳。

据了解,3年前太阳花学运领袖陈为廷与公投盟总召蔡丁贵2人,在立法院外围进行反服贸抗议时,涉嫌冲撞警方人墙,一审被依妨害公务罪,判处陈为廷拘役20天、蔡丁贵拘役40天,均得易科罚金,2人不服上诉后,高院今改判2人无罪定谳。

高院改判2人无罪,主要原因为2人当时仅徒手拉扯警员盾牌、人墙,并没有使用器具,手段不算激烈,因此改判无罪定谳。

tags:改判   冲撞   无罪

站长推荐 / Recommend

最近更新 / Latest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