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良房东张淑晶又踢铁板!有房客跟她租下新北市一处套房,先后付了5万3700元押租金后,张淑晶却声称房间漏水,要房客先将行李搬到另一间房,之后就置之不理,未通知何时修缮完毕也不退款,房客向媒体投诉并带媒体入内采访,却遭张淑晶索赔采访费11万元,以及违约金等共26.4万元,房客一气之下告上法院,台北地院18日判张淑晶只能扣除房客使用其他房间3天租金1600元,并且要退还房客押租金5万2100元,全案仍可上诉。
根据法院判决书指出,施姓、张姓2名房客去年1月25日跟张淑晶租房,先付了第一个月租金1万6000元及2个月押金3万2000元,加上电卡、电卡押金、钥匙等共5万3700元,没想到要入住时张淑晶才告知此套房漏水再维修,提供另一房间给2人放置行李,之后就置之不理。
房客认为张淑晶没有积极处理维修,2月24日要求解约退钱,但张淑晶主张,自己只是延迟让房客入住原出租房间的时间,且已提供其他房间使用,房客应自订“相当期限”,要求她交出房间,无权要求解约退款。
张淑晶甚至向房客索赔违约金6万4000元、钥匙没还5万元、原本打算承租的2间房间共4万元租金,连房客向媒体投诉时,带媒体进入采访也要付11万余元,总计索赔26万4000元。
房客一怒之下对张淑晶提告,经台北地院简易庭审理后,认为张淑晶仅能向房客索讨3天租金1600元,扣除1600元的押租金共5万2100元都要退还,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