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完“大橘子”再杀“斑斑” 北检今追加起诉陈皓扬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网络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9-02 11:05:27  评论(/)

曾就读台大化工系的澳门侨生陈皓扬,去年底涉嫌虐杀流浪猫“大橘子”,被台北地检署依《动物保护法》起诉,事后陈男不知悔改,再度于上月2白天,涉嫌虐杀蔬食餐厅《动物志》所认养的流浪猫“斑斑”。台北地检署今天(2日)上午侦结,再依违反《动物保护法》将陈男追加起诉,并请法院从重量刑。

据检警调查,上月2白天,蔬食餐厅《动物志》认养的流浪猫“斑斑”突然失踪,店长于4日下午向警方报案,并提供门口监视器画面,在动保团体陪同下,指认出在监视器中疑似掳走“斑斑”的男子,就是曾就读台湾大学的25岁澳门侨生陈皓扬。警方于本月7日约谈陈男,他声称自己是在犯下大橘子一案后,“压力过大无处宣泄!”,所以才再度杀猫。

上月18日,北检先以证人身份传唤饲养“斑斑”的主人、《动物志》餐厅的谢姓老板等3人出庭,想要了解当时“斑斑”不见的细节。谢女开庭结束后不愿受访,但对于陈皓扬在16日出庭被民众围殴一事,谢表示:“我们不希望生命受到伤害,对他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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